牛奶、蔬果、蛋等生鮮食品 將禁用添加物
2018/11/28 17:26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生鮮產品食安規定將更嚴格!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規定27項生鮮食品不能使用添加物,包括鮮乳、生鮮水果、蔬菜等,新制預計2021年上路。
食品產品可依規定添加食品添加物,例如調味劑、色素、防腐劑等,但食藥署參考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等食品添加物標準,多規定生鮮食品不可使用添加物,因此調整法規。
生鮮食品產品例如鮮乳、生鮮水果、蔬菜、肉品、水產品、蛋品等27項食品類別或品項,若無特別規定,不得使用「可於各類食品視實際需要量使用」食品添加物。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說,新的草案內容要和國際間最新標準接軌,像是過去為保有彈性,保留「視實際需要量使用」的食品添加物範圍,這次全部刪掉,不保留生鮮食品的適用空間。
另外,食藥署也增列或移列食品添加物品項,增列氮氣、二氧化碳及一氧化二氮等食品加工、包裝或輸送過程使用三項氣體。
另外,將列微結晶纖維素、粉末化纖維素、刺槐豆膠、關華豆膠、黃耆樹膠、阿拉伯膠、刺梧桐膠、塔拉膠、果膠、普特蘭膠及α、β、γ-環狀糊精等13項食品原料為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