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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小廣告 南市府:最高可罰6萬

環保局祭出小廣告換禮券的獎勵措施。(記者邱灝唐攝)

環保局祭出小廣告換禮券的獎勵措施。(記者邱灝唐攝)

2018/10/18 18:35

〔記者邱灝唐/台南報導〕為了嚇阻民眾或業者違法在街頭張貼小廣告,南市環保局祭出鐵腕手段,除了最高裁處6千元的罰鍰之外,若違規內容是常見的房仲廣告,也將移由地政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開罰,最高處6萬元。

環保局表示,張貼小廣告一向是傳統的房屋租售手法,只是在現今的科技時代,已經是違規又不經濟的宣傳方式,為了街頭的整潔,巡查人員將上街加強取締,並且不定期調整巡查時間,只要拍攝到違規張貼行為就會予以告發,依設置方式及高度最重處6千元罰鍰,或移地政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罰6萬元,遏止不良的張貼行徑,今年至10月15日止也已處分474件,另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138件。

另外,環保局也鼓勵民眾一起清除違規小廣告,祭出違規廣告紙、紙板、珍珠板或PP板廣告物10公斤或純廣告紙4公斤,換取百元禮劵的獎勵辦法。環保局長林健三強調,希望業者及民眾能運用合法的廣告方式及善用網路,不僅更容易達到行銷目的,也還給屬於市民潔淨的生活環境與城市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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