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哺育母乳就是沒母愛?國健署不認同
國健署強調,哺育母乳只是1種餵食孩子的方式,母愛的彰顯來自於日常親子互動。(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期內網路上流傳1段訊息,稱產婦無法哺育嬰兒母乳就是不愛孩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對此否認,並強調現代社會有其他副食品與配方奶可供選擇,母親對孩子的愛在於親子之間的日常互動。
國健署指出,「母乳哺育雖是嬰兒餵食的黃金標準,可減少嬰幼兒期的急慢性疾病」,但母乳僅為餵食嬰兒其中1種方法,每位媽媽均須視自身體質與家庭狀況而定,不能以此作為母愛依據,若產婦無法哺育母乳,在嬰兒滿1歲以前應持續給予配方奶維持營養。
國健署提到,嬰兒在出生後6個月內均「完全依賴」單一食品,世界衛生組織(WHO)曾對此建議,此時期的嬰兒「可以純餵母乳」,在6個月大後就得以食用副食品,但還是需要喝奶至2歲以後,若民眾有哺乳問題,可撥打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870870」詢問國健署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