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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上網拍賣藥品 中市今年已裁處95案

民眾在國外買藥物回國,市議員張雅旻呼籲遵守「自用藥物」限量規定。(記者黃鐘山攝)

民眾在國外買藥物回國,市議員張雅旻呼籲遵守「自用藥物」限量規定。(記者黃鐘山攝)

2018/09/15 15:47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民眾到日本旅遊最愛買藥妝品,用不完的感冒藥、止癢液上網販售小心挨罰!市議員張雅旻今日指出,民眾陳情上網拍賣藥品還沒接到訂單,卻先收到3萬元起跳的罰單;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說,今年已裁處95案、移送法辦17案。

張雅旻表示,民眾在日本藥妝店購買知名品牌止癢液數瓶,回到台灣後發現擦不完,便將5瓶止癢液刊登至購物網站販售,卻收到食品藥物安全處的公文,明指不具藥商資格,私下販售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違反藥事法。

她又說,去年查處網路違規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案高達231件,其中108件都是無照藥商違法販售,開罰3萬元起跳,合利他命、OK繃、去疤凝膠等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物品,若無藥商許可執照,也不得在網路平台販售。

張雅旻要求主管機關與旅遊業者應配合多加宣導藥事法規定,網路平台業者也必須建立審查機制,主動將違規賣家商品下架,衛生主管機關更要積極宣傳外國藥品販售與攜入限制規定,別再讓民眾上網拍賣「自用藥物」。

食安處說,今年共受理網路疑涉違規販售藥物573案,已裁處95案,移送法辦17案,裁罰金額計376萬,上網拍賣或代購,可能違反藥事法可處3萬至2百萬元罰鍰,如涉及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食安處呼籲,許多國外的藥物品質未經政府把關且無中文標示,使用有其風險,若導致健康受損,恐將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也請民眾回國前特別留意購買的藥物限量,最多不能超過36瓶,避免不慎違規受罰或藥物被沒入銷毀,將持續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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