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讓教授掛名不上課支薪 大華科大前校長石慶得判刑
2018/06/25 17:2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前大華科技大學校長、現任校務顧問石慶得,被控於任內違背校長職務,讓沒有實際上課的老師,聘為專任講座教授,聲稱推動改名科技大學、改善校務,造成校方損失超過17萬元,新竹地院依背信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35萬元。
判決書指出,根據大學法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大專院校教師不論其職稱,皆須授課、研究與輔導,且校方要求專任教授講座授課時數,應比照該校專任教授,縱然依實際情況減少,仍至少應教授一門課程。
現年71歲的石慶得竟意圖損害校方利益,接續違背其任務,於2009到2012年核定聘任彭男為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專任講座教授,並依此敘薪、發給研究費與津貼,然聘任後除指派講授一次講座之外,此後即未指派至少一門課程,僅每週到校2天協助推動改名科技大學,致使校務利益受到損害。
根據校方統計,因石慶得違背任務行為,除教學業務上無法監督、管理,還因此受到6個學期均未能開授一門課程的損害,共17萬1千7百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