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石虎保育條例遭退 動保人士:很失望
苗縣為石虎重要棲地,但隨著淺山地區開發,石虎遭路殺悲劇也一再上演。(記者鄭名翔翻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提出「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其中規定縣府及所屬單位在棲地內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逾1公頃或闢路逾1公里,須向專家諮詢,但有縣議員認為會影響開發,昨苗栗縣議會將該案退回。對此,石虎專家陳美汀表示深感失望,強調所有公共工程都須考量生態環境,盼民意代表們能更重視石虎保育。
陳美汀說,該案目的在於規範公共工程,藉此保障生態環境,而縣議員身為民意代表,更須貼近民意支持立法,但苗縣議會卻背道而馳退回該案,「深感遺憾與失望。」
目前全台石虎僅存不到500隻,其中約7成棲息於苗栗淺山地區,苗栗縣政府4月才與台中市政府簽署跨域石虎保育合作意向書,盼建置跨域石虎保護網,如今苗栗縣議會卻以方便開發作為考量,退回保育條例,形同打臉苗縣府,網路上也罵聲不斷,直批部分議員「眼裡只有錢。」
縣長徐耀昌表示,城市發展與生態保育如何取得平衡一直是個難題,過去公路總局斥資50億擬打造三義外環道,但因恐衝擊石虎棲地只能擱置十分可惜。
徐耀昌說,過度保護未必是最佳做法,建議應先立法嚴懲捕殺行為,並加強巡山員及監視系統佈建,同時加強人民保育觀念。
但陳美汀強調,該案並非限制私有地開發,而是希望針對全民共有的土地資產多一道把關,以長遠眼光思考開發與石虎保育如何並存,希望有關單位能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