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苗縣登山活動管理條例上路 違規可罰3千元以上

「苗栗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正式公布實行。(苗栗縣政府提供)

「苗栗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正式公布實行。(苗栗縣政府提供)

2018/04/14 16:56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今年送交內政部審查通過後,目前正式公布實行,根據管理條例規定,若民眾擅自進入特殊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可依法處3千至5萬元罰鍰。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災害搶救科指出,苗栗縣素有山城之名,境內不少山岳,其中海拔超過3千公尺的高山共有10座,成為熱門登山景點,包含大霸尖山、雪山聖稜線等,都廣受山友喜愛。

不過,由於登山活動成為國人目前戶外運動的熱門選項,但是伴隨而來也發生不少山域意外事故,常花費不少救難資源,包括人力、物力等,因此制定「苗栗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規範登山活動。

苗栗縣消防局表示,條例公布施行後,若山友擅自進入特殊管制山域,導致發生登山事故,可依法處以3千元至5萬元罰鍰,如發生山域事故,並需全額支付相關搜救費用。

另外,山友未來攀登3千公尺以上高山,必須攜帶衛星定位、通訊設備,須有領隊帶領並辦理保險,且依申請的登山計畫活動,違法者將開罰3千至5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