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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國際NGO來台 中市府:爭取制定專區特別條例

台灣首建的國際NGO中心,設在花木扶疏的原省府宿舍群落光復新村。(記者黃鐘山攝)

台灣首建的國際NGO中心,設在花木扶疏的原省府宿舍群落光復新村。(記者黃鐘山攝)

2018/04/09 17:38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灣首建的國際NGO中心設在台中,但外界質疑相關法規卻不利於吸引國際NGO來台,中市府對此表示,修法恐曠日廢時,建議仿效「自由經濟示範區」思維模式,爭取制定「國際NGO專區」特別條例,解決外籍組織、專業人士來台的法律困境。

設立在台中市霧峰區光復新村的國內首座國際NGO中心,是蔡英文總統重要政見,由林佳龍市長大力推動,修繕總經費約16億,全案仍由行政院審議中。初期已由市府先修繕完成13間房舍,其中9間將開放國內外NGO組織申請進駐使用。

市府社會局長呂建德說,在規劃過程中接獲國內NGO組織反應,國內相關法規不夠友善,在組織法人登記、外籍員工、志工、實習人員聘僱方面往往遭遇許多問題,不利於吸引國際NGO來台,法規涉及層面甚廣,若循修法程序一一解決,恐曠日廢時。

市府建議仿效「自由經濟示範區」思維模式,爭取制定「國際NGO專區」特別條例,簡化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及進出流程、組織成立審核程序、放寬國際NGO來台設立分部的型態等便利措施,從法規層面解決外籍NGO組織、專業人士來台的法律困境。

呂建德表示,國際NGO中心13間房舍中,4間規劃為共同空間,作為會議、活動、展演場所,9間則開放國內外NGO組織申請進駐使用。今年3月,消防局特搜隊搜救犬隊、德國聯邦救難犬協會(BRH)」、德國國際救難協會(ISAR),已正式進駐其中4間,鄰近的亞洲大學國際NGO研究中心也準備進駐。

徵詢中或考慮進駐的國際組織,包含美國環境組織Global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Partnership(全球環境教育夥伴計畫)、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等。國內NGO組織則有台灣尤努斯基金會、阿彌陀佛基金會、伊甸基金會、國際同濟會、青年商會、導盲犬協會以及殷海光基金會等。

中市府推動國際NGO中心,已獨立修繕完成13間房舍。(記者黃鐘山攝)

中市府推動國際NGO中心,已獨立修繕完成13間房舍。(記者黃鐘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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