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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逃逸外勞情侶被罰15萬 不服提訴願遭駁回

逃逸女外勞在果園工作時常自拍,地點就在羅男的果園。(記者張勳騰翻攝)

逃逸女外勞在果園工作時常自拍,地點就在羅男的果園。(記者張勳騰翻攝)

2018/04/04 14:10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羅姓男子去年非法雇用情侶檔逃逸外勞,從事水果務農工作,結果這對情侶檔騎機車被警方攔檢查獲棄車落跑,最後還是被警方逮捕,羅男被苗栗縣政府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15萬元,羅男不服,指機車被竊,但法院多方查證,羅男才坦承謊報機車失竊,駁回他的訴願,可上訴。

這對情侶檔逃逸外勞被逮後,羅男矢口否認有雇用他們,但這對逃逸外勞供稱,機車是他們出資買來騎用,只是掛在羅姓雇主名下,但羅男卻指機車被竊走,是這對逃逸外勞,刻意捏造事實要誣陷他。

羅姓男子對被苗栗縣政府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15萬,大喊冤枉,而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經法院查證,羅的親友指證,偶爾傍晚會看到這對情侶檔外勞,會一起回到羅男所有的三合院居住,女外勞會持手機拍攝租屋及工作果園照片,確為羅的果園及三合院。

由於羅男提不出機車報失竊的相關紀錄,只好向法官坦承是他謊報機車失竊,法官認為羅男確實有雇用非法逃逸外勞,被裁罰15萬元,於法有據,而駁回他的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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