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限塑推「袋袋相傳」已回收4萬多個購物袋
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環保局呼籲店家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減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膠袋。(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落實響應推廣限塑政策,台南市環保局以創新方式,循環再利用推廣「幸運環保購物袋」袋袋相傳,向市民以集點方式,募集可再循環使用的購物袋,經清潔整理後,加上吊牌製作成可再循環使用的購物袋,活動推行至今已回收4萬多個購物袋。
環保局廢管科長邱瑞基表示,環保署自明年起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而南市早在105年即推出「幸運環保購物袋」袋袋相傳活動,募集可再循環使用的購物袋(包含二手不織布購物袋、紙袋等),並於百貨公司、量販店及超級市場等設置幸運環保購物袋取用櫃共14處。
今年因應107年管制對象,共設置1家家電3C量販店、6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4家量販店、2家藥局及環保局東一辦公室等14處設置點,共計28處。
邱瑞基表示,活動推行至今總共回收達約4萬3750個購物袋,並借出約3萬9500個幸運環保購物袋,約達1754公斤。另藏金閣自106年11月份起於每個月第二個星期六的二手家具拍賣會,凡消費滿1000元就送1個環保小提袋,送完為止。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自107年1月1日起由現行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共計14大類管制對象。厚袋、薄袋皆不得免費提供給消費者,且可分解塑膠材質的塑膠袋也不可免費提供,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但直接包著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或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及洗衣服防塵袋都排除。
環保局呼籲,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以生活減廢3招「自備、重複、少用」減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