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阿羅哈事故前車之鑑!連假出遊搭車必繫安全帶
高公局呼籲,搭乘大客車時,一上車應該立即繫好安全帶,以維自身安全。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蕭玗欣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明年元旦連續假期將至,搭遊覽車旅遊記得繫安全帶!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指出,今年9月發生的阿羅哈客運重大交通事故,部分乘客因未繫妥安全帶拋出車外,致重傷不治,提醒高速公路車速普遍較快,一旦發生事故,其肇事嚴重性明顯偏高。
高公局強調,未繫安全帶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3.6倍,呼籲乘客繫安全帶以保護自己;不論搭乘小型車、客運或遊覽車,只要一上車就須繫上安全帶,以保護自身和行車安全。
高公局另提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之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雖現行法令並未規定大客車所有乘客均需繫安全帶,高公局仍呼籲乘客,搭乘大客車時,為維護自身安全,一上車應該立即繫好安全帶,也請大客車駕駛協助宣導乘客繫安全帶,提醒乘客共同遵守道安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