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以上乘客搭遊覽車 11月起全程強制繫安全帶
交通部表示,11月1日起,4歲以上的乘客搭乘遊覽車就必須全程繫上安全帶。(資料照,記者鄭瑋奇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遊覽車與國道客運重大事故頻傳,為了保障乘客生命安全,交通部表示,11月1日起,4歲以上的乘客搭乘遊覽車必須全程繫上安全帶;搭乘國道和公路客運,年滿4歲以上的乘客,在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時也必須繫上安全帶。不配合者最快明年元旦起開罰,最高可罰新台幣6000元。
最快明年元旦起開罰 最高可罰6000元
根據《蘋果》報導,交通部近日加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修法作業,並針對遊覽車業者與客運業者,必須以影音或標識告知乘客繫妥安全帶與逃生資訊。如果沒有落實,11月1日起可開罰新台幣9000至9萬元,交通部目前初步規劃將由公路總局評估新制上路後,加強檢視業者是否落實。
目前在罰則的部分,11月起僅針對業者是否落實告知乘客,不過已有立委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若能在立院順利三讀通過,最快明年元旦起,針對乘客於一般公路時未繫安全帶可罰新台幣1500元,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時,可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