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農稱噴除蝨藥殘留芬普尼 藥廠喊冤:法台寶是農藥啊!
雞蛋驗出「芬普尼」殘留量高達153ppb,的雞農指稱,是使用畜牧藥商推銷的除蝨藥「法台寶(芬普尼)」而中招。拜耳藥廠極力喊冤說,「法台寶是農藥、是農藥啊!」。(記者顏宏駿翻攝)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彰化縣竹塘鄉連成牧場的雞蛋驗出「芬普尼」殘留量高達153ppb,雞農指稱是使用上個月屏東的畜牧藥商推銷的「除蝨藥」、拜耳藥廠生產的「法台寶(芬普尼)」。對此,拜耳藥廠極力喊冤,「法台寶是農藥、是農藥啊!」
「法台寶」分為水懸劑和粒劑,去年防檢局公告禁止使用芬普尼水懸劑在所有作物上,拜耳也在2016年1月停賣「法台寶」水懸劑,而「法台寶」粒劑則依防檢局公告,只能用在稻米和玉米。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指出,如果經地方農業局和動物防疫所追查,雞農真的是使用了「法台寶」,將依農藥管理法第33條開罰1萬5000元至15萬元,
推銷的業者如果沒有農藥販售執照,依法可開罰2萬元至20萬元;如果擁有農藥販售執照,卻推薦雞農使用在非公告的使用範圍,可開罰1萬5000元至15萬元。
對於雞農可能是在業者推銷下無意中違法,馮海東感嘆,類似的故事3、40年來不斷發生,但農民不能一直都無知,也不排除是卸責之詞。
而且馮海東說,根據農藥管理法,農藥包裝上須以中文完整標示包括適用作物、防治對象、稀釋濃度、如何投藥以及停藥期等,農民應依標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