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航海人員考試? 考試院會打回票
考試院院會討論是否續辦航海人員考試,決議撤回考選部提案。(記者黃邦平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交通部與考選部研議要修改船員法,刪除「航海人員考試」相關規定;但考試委員認為,船副、管輪人員如果還算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就不能輕言修法,決議撤回討論案,請考選部補件再議。
今天考試院院會討論考選部提案是否舉辦航海人員考試,最後卻因為試委反對,全案撤回;有試委認為,專技人員是憲法規定,如果認定是屬於專技人員就該規定要經過考試及格才能執業,也不能輕言取消專技人員類別、不辦國家考試,而改由主管機關自辦,更憂心此例一開,各種職業各自為政,考試的品質不保,專業也蕩然無存。
船員法規定航海人員經「考選部航海人員考試及格」或「交通部訓練檢覈合格」雙軌制,其他專技人員都是,航海人員專技考試採及格制,考選部有相關辦法、但自101年就未辦考試,其實由交通部舉辦測驗取代,只有部分科別未及格的應考人在3年過渡期內補考。
交通部認為,93年起接辦一等船長等12類科考試,目前考選部航海人員考試規則規定條文只剩一、二等船副及輪管,且船員不像其他專技人員取得資格後獨自執業,性質相近的航空人員、民營鐵路列車駕駛、捷運系統操作修護人員等都未列入專技人員,航海人員改由交通部辦考試後,放寬在校生報考,符合生涯規劃、學考致用、國際公約,航海人員專技考試已無必要,因此打算修船員法,刪除「考選部航海人員考試及格」相關字句。
不過今天院會中,部分考試委員認為事關重大,討論考選部是否不再辦航海人員考試,其實涉及航海人員是否不再列為專技人員,要求考選部撤回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