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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燃料費開徵 繳納期限至7月31日

汽、機車燃料費於7月開徵,民眾於期限內繳納機車費用,有機會抽中電動二輪車(圖:公路總局提供)

汽、機車燃料費於7月開徵,民眾於期限內繳納機車費用,有機會抽中電動二輪車(圖:公路總局提供)

2017/06/20 10:33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將於7月開徵,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所屬各區監理機關已陸續寄出繳納通知書,即日起至7月31日民眾都可繳納;為方便民眾繳費,今年同樣提供多元繳納管道,除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等臨櫃繳納外,還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公路監理自助無人櫃檯、全國繳費網、電話語音等管道,進行線上繳費。

公總也鼓勵民眾申辦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申辦完成後,將於每年7月開徵期最後1天在指定帳戶自動扣繳,民眾不需再持單繳費,也不用擔心因忙碌遺忘繳費而受罰;另外,車主若沒有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也可至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

民國102年不須再更換行照後,機車汽燃費徵收制度改成與自用車一樣,於每年7月徵收,公總為鼓勵民眾按時繳納,每年都舉辦「繳納機車汽燃費,天降騎機獎不完」抽獎活動,今年活動期間從今日起至7月31日止,民眾只要在7月31日前辦妥約定轉帳扣繳,或於活動期間完成繳費,即可自動參加抽獎,於7月15日前繳納者,更有2次抽獎機會;有機會抽中電動二輪車、1萬元禮券、1千元禮券等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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