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品緊急辦法9日實施 空污嚴重時禁止車輛上路
未來空氣品質極差時,交通工具可能被限制上路。(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環保署今修正發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將於本月9日實施。相關辦法歷經一年多,前年的舊版本需PM2.5達到150微克才進行初級管制,引發民眾及環團批評,環署後於各地召開多場公聽會,提出正式版本。
當細懸浮微粒(PM2.5)之24小時平均值達35.5微克(約為過去黃色普通等級)時達到二級預警、54.5微克時(約為過去紅色警戒等級)一級預警、150.5微克時三級嚴重惡化、250.5微克時二級嚴重惡化、350.5微克則是一級嚴重惡化。另針對懸浮微粒(PM10)、一氧化碳(CO)、臭氧(O3)也都有相對應的數值。
依緊急防制辦法規定,將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等級依污染程度區分為2個預警級別、3個嚴重惡化級,總共5個等級,分別是二級、一級預警及三級、二級、一級嚴重惡化等。各級別均有相關管制措施及針對各族群之建議作法,包括交通工具之使用、工業降載減產,以及民眾行為建議等內容。
一級嚴重惡化時 地方政府決定是否停課
依據緊急防制辦法,二級預警時,查核區域內前20大營建工地、怠速不熄火情況、高中以下學校採取警示措施並減少長時間劇烈運動。達到一級預警時,管制二行程機車及老舊柴油貨車行駛特定區域、學生避免長時間劇烈運動並於上課時適度關閉門窗、民眾避免長時間停留交通繁忙街道上。
若進到三級嚴重惡化,火力電廠開始進行降載、二行程機車及柴油大貨車限制使用、管制露天燒烤行為、高中以下學校立即停止戶外活動、新聞媒體每小時通知。二級嚴重惡化時,降載須達20%、停止各項營建工程、禁止使用二行程及老舊柴油大貨車、禁止各級學校戶外運動賽事。達到一級嚴重惡化時,降載應達40%、除電動車外禁止上路、民眾、勞工停止戶外活動,地方政府會商決定是否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