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注意!逾台幣10萬元現金未申報 6/28起沒入
出國旅客需注意,入出境攜帶未申報超額現金,將從現行「留關暫存」改為「沒入」。(記者黃旭磊攝)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出國旅客需注意,入出境攜帶未申報超額現金從現行「留關暫存」改為「沒入」,單人同天單一航次攜帶超過新台幣10萬元、美金1萬元或等值外幣、黃金及有價證券,超額部分未向海關申報都將沒入。
關務署高雄關表示,6月28日起施行修正公布「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將通關攜帶未申報超額現金從現行「留關暫存」改為「沒入」,也就是說以往未申報超額現金可拿回,新法實行後,將視為洗錢嫌疑沒入充公。
關員表示,桃園機場多次發生旅客綁現金闖關,推稱不知情個案,而台北關也曾查獲我國旅客從日本返台,竟攜帶未申報日圓3001萬入境。
高雄關表示,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空服員、機師)出入國境,同一人於同日單一航(班)次,攜帶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或總價值逾新臺幣10萬元之現鈔,或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之有價證券,或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黃金,或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都應主動申報,避免受罰。
關員說,申報義務擴大到以貨物運送、快遞或郵寄運送,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沒入或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