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路考5月上路 公總:考生遵守規定就無責任問題
5月起汽車駕照考照將納入實際道路駕駛考驗,公路總局表示考生只要遵守相關規定,就不會有責任問題。(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為推動道路考照,已於4月7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林義勝表示,相關要點已明定應考人及考驗員應注意義務相關規範。應考人只要遵從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及考驗相關規範,就不會有責任問題,考驗員只要遵從駕駛執照考驗相關法規規範,就已盡到其注意義務,也不會具備過失或刑責。
公總表示,相關事故肇責問題,則應由法官或車鑑會依個案去認定,不過發生事故時,公總轄管各監理所站會分別邀集轄內警察、調解委員、當地駕訓業者組成「道路駕駛考驗爭議及事故協處小組」,即時與當事人共同面對處理事故爭議問題。
配合實際路考,這次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草案也增訂應考人實施道路駕駛考驗時的合法上路依據,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所稱無照駕駛處罰對象;考驗用車應加掛「道路駕駛考驗中」標識牌及投保每人傷害500萬元及財損50萬元保險;為避免其他駕駛人影響考驗作業,也規定需禮讓道路上考照的考驗車。
另外,為保障考生權益,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者,應先場考再考道路駕駛,且報名考試時可選擇考完場考後,擇日再考道路駕駛;若小型車場考及格但道路駕駛考驗不及格,場考成績將可保留一年,下次申請考驗時可免除考場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