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拼裝自行車騎上路 如果沒申請都是違法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各種騎著三輪以上車輛賣東西的養樂多車、咖啡車、冰淇淋車,甚至是資源回收車,若沒有證照騎上路竟然都違法!一名張姓民眾指出,在八里看見有歐吉桑騎三輪車賣烤番薯,想到這或許是以後年老力衰的謀生之路,但上網一查相關規定,竟然發現三輪以上慢車要申請證照才能上路,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00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覺得太不可思議。
張姓民眾表示,自己打電話詢問新北市交通局要如何申請證照,但電話轉了又轉,最後一位小姐卻說交通部沒有訂出相關登記法規,所以三輪車上路都是違法;聽到這個答案時覺得是睜眼說瞎話,所以就再接著問是否會取締,結果小姐說是會,像是淡水就有在取締。最後還勸說要解決三輪車牌照問題,應直接聯繫交通部;聽到這不禁無語,想說自己只是想賣個烤番薯,還要先遊說修法。
對於三輪車上路要申請證照,交通部表示,一般制式車輛不是四輪就是兩輪,三輪大多是拼裝車輛,且使用上都有因地制宜的特性,使用範圍通常都很小且集中,不會有跨縣市、跨區域的問題,所以道交條例才會授權給地方去管理,由地方政府針對三輪以上慢車,依據規格指定其行駛路段、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後,可進行登記並發給證照。
目前三輪慢車主要多是風景區發展觀光使用較多,像是梅花湖、南寮漁港這些景點,都由透過三輪以上自行車,讓旅客可以漫遊周邊景點。交通部指出,三輪車需要發證照才能上路,最終目標是希望所有行駛在路上的運具都夠做管理,讓違規肇事車輛都能循線找到違規者;自行車以後是否也會需要證照才能上路,未來也會通盤考量。
三輪慢車除特定區域外,都是採取非常低度的管理,對於一般路上那些資源回收車等三輪慢車,交通部指出,雖然違反道交條例第69條,但因為違反該規定的罰鍰額度低,所以在裁罰細則當中也有規定,如果沒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可以只進行勸導不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