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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上24天班不違法 勞陣:不該讓「鬧劇」上演

    勞動部長林美珠22日在立法院接受質詢。(記者羅沛德攝)

    勞動部長林美珠22日在立法院接受質詢。(記者羅沛德攝)

    2017/03/22 21:2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動部昨日證實,按照《勞基法》適用4週彈性工時的勞工,連續工作24天的極端排班並不違法。勞工陣線今天對此呼籲,勞動部不該讓「連續工作24天」這種沒有理由發生的鬧劇上演。

    勞陣表示,這樣對法律的解讀,嚴重影響勞工身心健康,也違背去年勞基法工時修法的政策立意。勞陣也說,這樣的見解會破壞勞基法的法律體系,導致去年公布僅3種行業可以有條件連續工作12天,但是被勞基法30條之1條所指定的40種行業,卻可連續工作24天。4週變形工時不能成為「勞工可連續工作24天」的法律理由與解讀空間。

    勞動部昨日坦承根據現行《勞基法》條文,雇主若要求休息日全部加班,再將4個例假分別排在月初與月底,這樣適用4週彈性工時的勞工,在最極端的排班情況下,可連續上班24天且不違法。

    勞動部長林美珠在今日接受質詢時,表示如果真的有連續工作24天的情況,歡迎勞工朋友能告訴勞動部,她也說,如果有這樣的情況,勞動部將會輔導,也責成職安署署長,在勞檢的同時去了解排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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