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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新收費基準最快5月底上路 納入3指標

經濟部能源局近日預告新的天然氣收費基準,納入3項指標;未來能源局將可要求瓦斯公司調降氣價,新辦法最快5月底上路。(資料照,記者盧賢秀攝)

經濟部能源局近日預告新的天然氣收費基準,納入3項指標;未來能源局將可要求瓦斯公司調降氣價,新辦法最快5月底上路。(資料照,記者盧賢秀攝)

2017/03/19 18:3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經濟部能源局近日預告新的天然氣收費基準,未來將納入售氣量、輸儲成本、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3項指標,若依公式計算的數值(百分點)超過15%,能源局將可要求瓦斯公司調降氣價,新辦法最快5月底上路。

綜合媒體報導,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天然氣事業法修正案》,能源局10日預告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能源局表示,該修正辦法預告2個月,順利的話預計在5月底以前發布,檢視業者資料後,將優先請影響戶數多、偏離指標較大的業者,在3個月內重新申請核定氣價。

至於全台25家瓦斯公司今年是否會調降天然氣價?能源局官員表示,「我們沒有這樣預期」;能源局官員指出,原本天然氣調價的主動權在於業者,若有調降空間,業者未必會主動提報,而新辦法修訂後,讓政府也有主動檢視的權利,也節省過往每年25家瓦斯公司一律報價送審的行政成本,同步保障民眾的權利。

修正案新增條文第11條指出,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將每3年重新檢討一次,並將售氣量變化、輸儲設備成本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等納入評估售價指標,一旦指標大於或等於15%,獲利明顯大於其他同業時,可歸責事業之原因,將會要求重新核定氣價。公式為(售氣量變化率-輸儲設備淨值變化率-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化百分點)≧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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