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湯圓大調查 抽驗328產品、4件不合格
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市售湯圓和配料稽查,328件產品中,有4件不合格,包括違法添加鹽基性桃紅精等,以及防腐劑超標。(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冬至到,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市售湯圓和配料稽查,328件產品中,有4件不合格,包括違法添加鹽基性桃紅精等,以及防腐劑超標。
位在台北市的「六順豆花」地瓜圓、新北是瑞芳美食街第44攤的紅色小湯圓、南投縣「洪○樑」湯圓,被驗出防腐劑超標;其中瑞芳美食街的紅色小湯圓添加去水醋酸,這是合法防腐劑,但不能使用在湯圓內。
而台中市「豐東豆花」的紅白小湯圓被查獲添加鹽基性桃紅精,這是不得添加的東西,已移送檢調偵辦,未來可處2萬元到2億元罰款。
食藥署表示,去水醋酸僅能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等食品中,不得使用於湯圓產品;苯甲酸、己二烯酸可使用於湯圓產品,但使用限量為1.0g/kg以下,違者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