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路倒敢救嗎? 北市僅31.3%民眾願意出手
在台北市只有31.3%的人願意施救路倒民眾。圖為CPR演練場景。(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在路上看到有人昏倒,有多少民眾願意出手相救?即便衛福部在2013年就已修改《緊急醫療救護法》,明確訂立救人免責的條款,但台北市衛生局今日公布消防局的統計,在北市只有31.3%的人願意施救。
現行的《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之2條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法條中也適用於非執勤時間的救護人員,就是為了要讓民眾勇於幫助別人。
據《三立新聞》報導,北市消防局統計數字顯示,台北市的旁觀者只有31.3%會出手救人,和先進國家30%至40%以上的數字相比,還有可以進步的幅度。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何叔安指出,心臟不規則跳動是成人猝死的主因,若立即施加心肺復甦術(CPR),會讓病患存活率達到3到4%,再搭配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的話,那麼存活率可達14%。如果在昏倒後1分鐘之內就執行AED,那麼恢復心跳的機率高達90%,可見及時出手就人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