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包山包海的超商店員 月薪竟只有...
飲料櫃示意圖。(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隨著便利商店提供顧客的服務越趨多元,超商職員的工作量也日漸增加,除此之外,服務業普遍「顧客至上」的現象,也使顧客投訴案件層出不窮,對超商員工造成不小壓力。如此吃力不討好的職缺,究竟應該領取多少薪資才算合理?一名網友在PTT上針對超商待遇發問,意外揭露了超商店員的薪資待遇及休假天數,也讓超商店員的勞工權益掀起討論。
網友於PTT上PO文詢問,「在中部的超商應徵正職人員,月休四天、薪資2.3萬元」,這樣的待遇是否符合行情。看到這樣「血汗」的待遇,大部分的網友齊聲勸退,不過,也有人回應表示,台北也是如此,2.2萬元是基本的,如果想要更高的待遇就只有加班一途。鑑於國內現正爭論不休的工時問題,讓人不免疑惑,勞基法是否只保障了部分勞工的權益?
現行的兼職員元最低工時為時薪126元,若以這名網友所提供的待遇來看,一個月有26個上班日,每日工作8小時,每月工時208小時,以薪資2.3萬元換算下來,在超商擔任正職人員的時薪竟只有110元,對比超商員工幾近包山包海的工作內容:微波食品、影印、煮熱食、代繳費、網拍取貨、商品補貨及盤點、結帳收銀……這樣的待遇,合理嗎?
網友發問待遇是否合理。(圖擷自PTT-JOB版)
網友普遍認為這樣的待遇不如不要做。(圖擷自PTT-JOB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