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業中納入國民年金保險 政府補助4成
勞工保險局長羅五湖。(資料照,記者黃邦平攝)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勞保局今天指出,國民年金保險自民國75年10月開辦以來,主動將年滿25歲、未滿65歲,待業中且未領取社會保險給付的國民納入國保,確保人民的保障。不過勞保局也提醒,待業空窗期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才有資格納保。
如果民眾找到工作又加入勞保,國保即會主動退保,但曾經繳納的國保費所累計的年資不會喪失,等到65歲時,將可依國保與勞保各自累計的年資及計算方式,分別領取老年給付,獲得雙重保障。
不過勞保局也提醒,雖然政府至少補助4成保費,但納國保期間民眾仍須自行繳交保費,如家庭總收入較低的被保險人,可向縣市政府或委辦的公所洽詢及申請提高保費補助。
如民眾一時無法繳納保費,勞保局表示,可於經濟狀況好轉後儘速補繳,可免計或減少因延遲繳費而計收利息。累計較高欠費金額無力一次繳清者,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或將欠費拆成多張小額繳款單分次補繳,紓緩繳費壓力。
勞保局表示,納保國保除於年滿65歲時可領取老年年金給付,如於加保期間生小孩、發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事故或身故等重大事故時,有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