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放寬微型創業貸款條件 36萬人受惠
2016/08/12 20: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動部於今日(12日)對最近修正發布的「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再次提出說明,包含「再次申貸規定」、「放寬新創事業定義」、「放寬申貸條件」及「放寬離島青年申貸年齡」提出放寬修正,預估將有36萬多人受惠。
勞動部勞動部發展署創新中心主任施淑惠表示,據統計,先前的小額貸款到現在的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措施,已經協助5172人成功創業且取得貸款,金額共計26億8000多萬元。
而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最高可貸新台幣100萬元,為期7年,且免保人、免擔保品、低利率,貸款前2年由勞動部補貼利息。今年也編列4700多萬元,希望能協助更多民眾的創業目標及發展。
勞動部針對上述4大放寬措施細節,說明如下:
一、「增加再次申貸規定」:原規定須於公司設立登記2年內申請,提供額度最高100萬元及以申請1次為限。現放寬已獲貸者於公司設立登記5年及最高額度內,可再次申貸。
二、「放寬新創事業定義」:放寬原要點申貸年限規定,將公司設立登記未超過2年放寬至5年,民眾於公司設立登記5年內皆可申貸。
三、 「放寬申貸條件」:原要點規定申貸應備文件課程時數證明須為實體課程,現修民眾只要參與政府辦理創業相關數位課程,均可做為申貸文件的課程證明,較不受上課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對於偏鄉、離島居民,亦增加了服務的可及性。
四、「放寬離島青年申貸年齡」:原要點規定申辦對象為20-65歲婦女及45-65歲中高齡,現開放離島地區20-45歲青年也可申貸,以活絡離島經濟,協助離島微型企業發展,鼓勵離島居民創業帶動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