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收回補助 三灣鄉公所新辦公廳泡湯
三灣鄉是苗栗縣內唯一公所用地非公有的鄉鎮。(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許展溢/苗栗報導〕苗栗縣三灣鄉公所用地為向私人承租,2年前原計畫蓋新辦公廳,向中央申請補助,於民國103年核准,但至104年底歷經8次招標皆流標,現在卻傳出是因公所籌不出配合款約3500萬元,中央因此收回補助經費,一切歸零:鄉長溫志強說,不是籌不出,主因是沒廠商願意投標。
三灣鄉公所共3層樓,從民國53年啟用至今已超過52年,但因建物老舊,加上土地是全國唯一非公有,每年得花費約80萬元承租用地,因此徵收都市計畫內約5分地,預計花費總經費9980萬元,興建地下1層、地上4層樓新辦公廳舍。
三灣鄉公所得自籌配合款約3500萬元,加上中央補助約65%,自前年9月始對外招標,但直至去年底卻屢屢流標,現在卻傳出主因是,「公所拿不出配合款」,導致中央一舉收回經費。
但溫志強表示,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說明中央經費民國103年核准後,便對外招標共8次,但始終沒有一家廠商願意出面投標,加上經費補助期限只到去年底,中央又不能保留,才讓計畫無法順利進行。
三灣鄉公所建設課課長鄭國年說,該計畫是公所先編列配合款預算,才向中央申請補助,絕對沒有籌不出經費的情況,表示中央補助經費核准後,通常都要等到工程發包、動工,才會核發,但因為招標不順,中央當然不會撥款。
鄭國年強調,還有部分原因則是,苗栗縣政府財政困難,依程序中央即便要撥款,也會先撥給縣府,再核發公所,但這樣讓廠商擔心是否屆時領不到錢,才沒人敢承包,並說當初公所編列的配合款也因此狀況一併取消,該案已確定泡湯。
不過,三灣鄉是縣內唯一公所用地非公有的鄉鎮,且未來中央可能傾向不再補助興建辦公廳舍經費,讓三灣公所搬遷夢恐破碎,溫志強說,已向縣府及立委們表達公所需求,只要再有機會,一定會努力申請。
溫志強表示,新辦公廳興建補助經費一定會再想辦法努力爭取,並說因為三灣位處偏鄉,資源有限,諸多政策、建設經費籌措實在不易,希望如果可行,中央能取消公所自籌配合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