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拖網捕魚 海巡隊1天逮4艘
布袋海巡隊查獲漁船違法使用拖網捕魚。(記者林宜樟翻攝)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海巡署嘉義布袋海巡隊昨天執行護永專案,在雲林縣麥寮外海發現2件4艘超過50噸拖網漁船在12浬內使用拖網捕魚,大量小魚、蝦被捕獲,影響海洋生態,依違法漁業法規定,函送漁業署裁處。
布袋海巡隊表示,依照規定,未滿50噸拖網漁船不得於距岸3浬內作業;50噸以上拖網漁船不得於距岸12浬內作業;昨天海巡隊早上在雲林縣麥寮外5.9浬處海域巡弋,發現兩艘雙拖漁船於違規拖網捕漁,下午在雲林縣麥寮外海7.3浬處又發現雙拖漁船於12浬內違規拖網,當場蒐證取締;海巡隊指出,違反規定的漁船,依漁業法可處3萬元至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呼籲民眾如發現違規捕魚情事,請速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
布袋海巡隊查獲漁船違法使用拖網捕魚。(記者林宜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