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市場上見到鬼蝠魟 漁業署再呼籲:捕獲務必通報

漁場拉上的鬼蝠魟。(資料照,記者蔡宗憲翻攝)

漁場拉上的鬼蝠魟。(資料照,記者蔡宗憲翻攝)

2016/08/09 13:27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漁業署今天再度發布新聞稿提醒,今年5月已公告「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7月正式實施,漁民若有捕獲鬼蝠魟,請務必通報;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強化鬼蝠魟科學資料的蒐集,保育我國沿近海域鬼蝠魟漁業資源,在今年5月24日公告「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已自7月1日起正式實施,漁民捕獲鬼蝠魟必須主動通報。

然先前有媒體報導,屏東地區捕獲鬼蝠魟未通報案。漁業署表示,已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相關單位聯繫,追查鬼蝠魟漁獲物來源。

漁業署呼籲,漁民若捕獲鬼蝠魟,請務必在返港後一日內,填妥漁獲通報調查表,載明包含種類、捕獲日期、地點、漁法與體長、體重及性別等資料;未確實通報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漁民朋友們確實通報,以免受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