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被命令停工又繼續養豬 牧場業者被函送地檢署
屏東新埤鄉1家無照畜牧場遭縣府函送。(記者邱芷柔攝)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新埤鄉建功村內的1家畜牧場,因為沒有畜牧登記證,上個月初遭環保局命令停工,但畜牧場卻無視命令持續營運,遭環團質疑無照牧場竟然還能繼續賣豬,縣府農業處及環保局前天再度前往稽查,環保局表示,已給業者合理時間,現場發現業者並未處置清場,環保局將把此案直接函送地檢署。
新埤這家無照的畜牧場因多次違規且情節重大,經縣府農業處撤銷牧場登記證後,環保局也將其廢水排放許可撤銷,今年6月中再經民眾檢舉,發現該廠仍持續違規畜養、排放污水,環保局稽查後以違反水污法於7月4日開出處分書,並罰款34萬2千元。
環保局指出,根據規定業者必須在處分書收到後15天內向單位提出清場計畫,昨天會勘後,發現該場原有約4千頭豬隻,現場仍約有2千8百頭豬隻未遷出,並且飼料車頻繁進出卸貨,因此依據會勘證據,已將業者函送屏東地檢署,環保局針對外界謠傳環保局給予業者180天緩衝期與「命令停工應為即期生效」等誤導視聽的言論感到遺憾,環保局強調,面對違法業者,會以最嚴格的方式,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