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明年1/1開徵下水道費 近10萬戶受影響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議會審查通過,接管戶將隨水費徵收,每度5元,明年1月1日開徵,4口之家每月約需100元費用。縣府表示,宜縣應接管戶數9萬8千餘戶,有4萬2千餘戶完成接管,接管率43%,為求政策公平性,拒絕接管將依下水道法處3千到3萬元罰款。
宜蘭縣共規劃宜蘭、羅東、礁溪、蘇澳、頭城、新馬等7處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接管戶數9萬8600餘戶;其中,宜蘭4萬2300餘戶、羅東3萬4900餘戶,兩系統就占7成8比例並優先辦理。縣府97年開始推動接管迄今9年,宜蘭接管率56%、羅東接管率52%,全縣接管率43%。
縣府下水道課長許敏雄說,污水下水道建設經費龐大,宜蘭與羅東系統總經費近百億元,還未全數建置完成,其他系統暫無經費辦理,縣府希望在120年全數建置完成,但這涉及經費問題,不確定因素頗高。
宜縣議會通過「宜蘭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接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用戶應繳納使用費,每立方公尺(每度)不得超過5元。許敏雄說,費率要計算成本,有計算公式,每度要收取6至7元才能收支兩平,議會要求不能超過5元,縣府會以5元計徵。
他指出,使用自來水的用戶,隨每月用水量依費率計收,以他自己為例,全家4人每2個月水費單約40度,隨水費徵收每度5元要繳200元使用費,也就是1個月100元,將於明年上路計徵。
配合政策接管要繳使用費,沒接管的卻不需繳費,有人批評是對守法者「懲罰」,完全不公平;許敏雄說,只要下水道主次管線完成鋪設,該區拒絕接管的用戶,將依下水道法處3000元至3萬元罰款,污水下水道雖僅對都市計畫區設置,但區外部分,環保署也計畫開徵水污染防治費,不會有不公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