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國假 勞工出勤工資要加倍
6月9日端午節是法定休假日,勞動部強調,依法雇主應「給假」並「給薪」。(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6月9日端午節是法定休假日,勞動部強調,依法雇主應「給假」並「給薪」;由於當天是星期四,機關學校已彈性調整為4天連假,事業單位如要比照,可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依「8週彈性工時」規定比照公教人員連假。
勞動部指出,部分公司行號當天可能需要員工出勤,如果勞工同意配合,工資應加倍發給。
6月9日「端午節」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必須讓勞工於其他工作日補休。勞動部指出,很多民間企業會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像今年端午節是連續假期,是以「一日換一日」概念調整成連假,例如將6月4日非上班日與6月10日上班日對調。
勞動部今年1月已公告指定比照政府機關彈性連假的行業可適用《勞動基準法》「8週彈性工時」;如果事業單位也想比照,「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即可調整出勤。
勞動部提醒,包括「端午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雇主如違反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