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簽入境蒙特內哥羅 不需再事先通報
2016/04/07 11:43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外交部今表示,我國持免簽證入境歐洲國家蒙特內哥羅,3月起已取消入境需事先通報規定,且停留期限至多90天。
外交部歐洲司長高安今表示,蒙特內哥羅自2011年2月25日給予我國國人7天單次免簽證待遇,同年5月24日調增停留期限至90天,但國人行前原需通報蒙國相關部門。
高安表示,蒙國政府於今年3月9日修改相關簽證規定,持有效旅行證件的我國公民可享免簽證入境或過境蒙國,停留期限制多90天,並自今年3月3日起生效,無須再事先通報。
高安提醒,若國人採免簽證方式入境蒙國,建議事先備妥回程機票、訂房紀錄、邀請函及當地聯絡人資訊等相關文件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