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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維他命B排水腫 購物台被罰43次、481萬元

衛生局建議民眾購買健康食品要堅持五不原則(記者謝武雄攝)

衛生局建議民眾購買健康食品要堅持五不原則(記者謝武雄攝)

2016/03/31 16:51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今年第1季,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網路、電視、電台進行食品廣告進行監測,統計告發違規食品廣告高達171件,其中以網路74.85%最多,其次是電視23.98%,電台只有1.17%%,總共裁處548萬元,其中,某電視購物台業者推銷「維他命B」產品可以排水腫,已經牽涉療效,被開罰43次,罰款更高達481萬元,該業者為此還將營業住址遷往南投。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第一季取締成果,由科長關百娟主持,她說任何食品、健康食品都不具療效,任何強調減肥、醫療效的食品都是違法,舉凡廣告誇大、神奇、吸引人的內容都應提高警覺,並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

關百娟說,違規食品廣告內容五花八門,還有民眾在網路販賣火龍果,竟然宣稱火龍果可以治癌,而以查獲的食品類型來看, 減肥瘦身佔最大宗,其次是強調提升免疫力、美膚美容。

關百娟說,衛生局會針對食品廣告部分長期監測,民眾如果發現食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或醫療效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四到五百萬元不等罰款,民眾也可撥打食品檢舉專線 0800-285-000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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