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高官當門神 教團要吳思華「除三害」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思華除3害,門神說掰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在教育部門口,指責多年來許多教育高官,退休後轉任私校,領雙薪、當門神,如今部長吳思華即將下台,草擬承諾書要吳思華學「周處除3害」,承諾離職後不去私校,更要盡速制訂教育版旋轉門條款。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統計20年來,教育部有4名部長如楊朝祥、黃榮村、吳清基、杜正勝等,以及多名次長、司長、主秘等,退休或離職後,跑到私校擔任校長、董事或講座教授,一面領雙薪、一面動用人脈,擔任「私校門神」,恐替私校爭取更多競爭型經費,如此利益勾結是「全球僅有!」
高教工會上午在教育部門口演出行動劇,舉傳統民間故事「周處除3害」,列舉出「高教3害」,一害是私校門神,導致校內亂象;二害是現任高官,會為了退路而替私校放水;而最後第三害,就是部長吳思華,呼籲吳要痛定思痛,制定教育版的「旋轉門條款」,禁止高官退休轉任,同時用扣除獎補助款方式,限制私校亂搞,最後要求吳思華簽承諾書,未來520後,決不到私校,最後眾人在雨中大呼口號:「思華除3害、門神說掰掰!」並把承諾書由警衛送進教育部。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郭樹英回應,澄清各項競爭型經費的獎補助,都由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採嚴謹客觀審查,需緊扣計畫目標,並有內控把關,同時受民意機關監督,並無偏袒或私校門神問題。
郭樹英另提,現行法令中,僅有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退休、離職後,不得到營利事業擔任董事等,但私立學校並非營利事業,不再此限;但從民國89年起,考試院銓敘部就研擬「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其中第43條便規定,公務員離退2年內,不得從事與過去原掌理工作(離職前5年業務),例如曾監督與管理,為自己或他人不當利益。但尚未立法,母法確立後,才能另訂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