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規範10釣點 官方挨批「挑軟柿子吃」
釣客最密集的後壁湖周邊及鵝鑾鼻周邊都不在規劃內。(記者蔡宗憲攝)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長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墾丁國家公園釣魚取締,墾管處經過近1年研議,決定自下月1日起,公告10處無需申請許可垂釣點,但細則規定魚種、大小甚至釣竿、釣鉤數,未來還考慮收費發證,不少釣友痛批「漁船三層網、潛水打魚傷害漁業資源不強力取締,竟挑娛樂及貼補家用的釣客開刀,根本挑軟柿子吃!」墾管處則強調,先試辦一年,會與釣魚界逐步修正規定。
根據墾管處新規定,一般管制區海域安排10處岸釣垂釣點,範圍為點位方圓50公尺內;許可釣獲的魚種限定45種,尺寸依魚種區分10、20、50公分,另限定每人1支釣竿、2枚釣鉤,禁止使用佈灑誘餌集魚、禁止採捕活體動物作為誘餌,每年3至5月為禁釣期,試辦期間違規者暫採勸導方式。
10處釣點目前規劃為後灣兩處、紅柴、白砂、下潭仔、青蛙石、船凡石沙灘右側、港口溪口、佳樂水兩處,目前釣客最密集的後壁湖周邊及鵝鑾鼻周邊都不在規劃內,令不少釣友痛批「墾管處拿筆隨便規劃的嗎?」
「釣魚要帶尺量嗎?根本是外行人在辦公室訂規則!」釣友阿福說,台灣釣魚界的釣鉤都有倒刺,釣上不符大小的魚也可能死亡,加上許多規劃地點根本沒魚,「願者上鉤」的釣魚本身已經是友善魚法,花一整天都不一定釣得到,種種不合現實的規定,只會落得警方取締標準不一,完全是擾民。
恆春區漁會總幹事鍾玉芳表示,雖不認同墾管處對釣客制定規則,仍尊重其決定,她說,魚類並非每個季節都在
固定地區洄游,固定釣點不合現況,建議墾管處研究季節性的釣點更換,也希望墾管處能更努力取締危害海洋資源最嚴重的非法打魚及近海拖網。
墾管處處長劉培東指出,開放10個釣點將試辦一年,同步進行海域監測,六月起會要求保育課及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針對釣點外區域進行取締,希望一步步將釣魚打造為「海域生態旅遊」,未來還考慮進行釣魚收費,外地釣客每年可能發證收取千元(在地免費),透過以價制量將釣魚合法化,試辦初期可能有很多不合時宜或需改善之處,但「總是邁向釣魚合法的開始。」
45種規範可釣魚類。(記者蔡宗憲翻攝)
墾管處經過近1年研議,決定自下月1日起,公告10處無需申請許可垂釣點,但細則規定魚種、大小甚至釣竿、釣鉤數,未來還考慮收費發證。(記者蔡宗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