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濕地劃設 居民抱怨範圍過大、憂捕撈受限
「濕地保育法」2月上路,新竹縣新豐鄉靠捕魚為生的居民擔心受罰,不滿劃設範圍太大,並反對外來團體進駐「喧賓奪主」;內政部營建署今天在地方召開說明會。(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豐報導〕「濕地保育法」2月上路,新竹縣新豐鄉靠捕魚為生的居民擔心受罰,不滿劃設範圍太大,並反對外來團體進駐「喧賓奪主」;內政部營建署今天召開說明會時表示,此法保護濕地生態,但不會限制原有農、漁業活動,希望與地方成為夥伴關係,也會將縮小範圍等建議帶回作檢討。
這場「新豐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規劃構想座談會」,今天下午在新豐鄉中正堂舉行,由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副分署長姚克勛主持,除新竹地區農林漁政等單位列席,議長張鎮榮、鄉長徐茂淦、多名代表、村長和鄉民都到場參加。
城鄉署簡報後,姚克勛強調,新豐濕地尚未定案,會將鄉親意見帶回並回應;草案擬定後在公開展覽階段,民眾仍可在濕地小組會議中提出看法。
竹縣濕地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戴玉樹抱怨,劃定範圍太大,還推向海域等深線6公尺處,地方要的是觀光區,不是濕地保護區,當地10多年來就投入濕地環境維護,不需要再用法令來框住侷限,卻只允許專家學者進行研究,所以他質疑營建署保護的價值和優缺點為何?
村長朱錦常發言,民眾最關心漁業和觀光,例如紅樹林木棧道損壞嚴重、紅毛港淤沙嚴重等問題,納入濕地後營建署是否處理?村長吳石明認為法令將影響漁民生計,堅絶反對。
鄉代簡崇渙、村長姜政焜等人也建議,應該補助培訓當地人來執行保護濕地,而不是讓外來團體進駐。立委徐欣瑩助理建議,加強上游污染源的查緝,同時要明確界定哪些行為觸法,以免鄉親無所適從。與會者並抱怨政府未與民溝通即逕行劃設,建議從紅樹林核心區保育起,獲得當地人的認同,再擴大範圍。
姚克勛表示,民眾的行為原本就受到相關法令的限制,如「野生動物保育法」等,因此誤以為濕地法將再次束縛;事實上,納入濕地保育範圍反而是多了一個平台,有助於地方向各部會爭取經費,並擋掉大型開發工程的破壞,共同來保護。
姚克勛指出,濕地範圍已依規劃設確定,是否調整將交由濕地小組檢討。營建署希望成為地方的協力夥伴,共同來保護濕地。他並強調原來的農、漁業行為都可以,不只是保護濕地生態。
新豐濕地公告面積約157公頃,範圍北起新豐紅樹林、南到鳳坑安檢所南側約1‧2公里處、東抵台15線池和橋、西達海域等深處6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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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規劃構想座談會」今天舉行,新竹縣議會議長張鎮榮(右一)、新豐鄉長徐茂淦(左二)、多名代表、村長和鄉民都到場關切。(記者廖雪茹攝)
新竹縣濕地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戴玉樹(站立者)抱怨,濕地劃定範圍太大,當地已長年投入濕地環境維護,不需要再用法令框住或引進外來團體。(記者廖雪茹攝)
新竹縣濕地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戴玉樹(站立者)抱怨,濕地劃定範圍太大,當地已長年投入濕地環境維護,不需要再用法令框住或引進外來團體。(記者廖雪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