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停養期已過 線西鴨農盼解禁
94年彰化縣爆發戴奧辛汙染毒蛋鴨事件,隔年受害鴨農被迫接受遷養補償,拆掉鴨場設備並禁養8年,今年禁養期屆滿,有鴨農早在2、3個月前,向縣府提出申請設場重養,迄今仍無下文,鴨農不禁質疑,縣府漠視鴨農的飼養權益,有所怨言。(資料照,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94年彰化縣線西鄉、伸港鄉爆發戴奧辛汙染毒蛋鴨事件,隔年受害鴨農被迫接受遷養補償,拆掉鴨場設備並禁養8年,今年禁養期屆滿,有鴨農早在2、3個月前,向縣府提出申請設場重養,迄今仍無下文,鴨農不禁質疑,縣府漠視鴨農的飼養權益,有所怨言。
當年受害鴨農說,汙染事件爆發後,受害鴨農被迫接受停養補助和遷養補償,在遷養補償的8年禁養期,他們只好把鴨舍設備拆除後領取補償,改從事別的工作,不過,畢竟養鴨才是鴨農事業的根,既然禁養期都過,依常理判斷,縣府不是該兌現當年承諾,同意鴨農申請設置鴨場重新養鴨嗎?
鴨農抱怨,他們早向縣府農業處表明重養意願,並送出重養的申請文件,無奈等待一再落空。
對於鴨農的怨言,農業處畜產科長殷世栓指出,完全是鴨農誤解了,農業處收到鴨農申請重養文件,即依規定流程受理,第一時間請環保署檢測土壤等相關環境值,而環保署卻遲未把檢測數值發文給農業處,農業處多次催促,環保署同意下週會把土壤檢測數據發文給農業處參考。
殷世栓表示,農業處收到檢測值將比照國外規範標準,確保汙染過的鴨場,周圍土壤、空氣、水質都安全,即會輔導鴨農重養,重養後同時要求農委會編列監控經費,讓農業處每季或至少半年持續監控重養鴨場的環境變化,避免當年汙染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