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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撞狗 飼主堅持是交通事故

台中市楊姓男子日前帶著愛犬「櫻」出外倒垃圾,不慎被ㄧ台提早左轉的轎車撞上。(圖擷取自東森新聞)

台中市楊姓男子日前帶著愛犬「櫻」出外倒垃圾,不慎被ㄧ台提早左轉的轎車撞上。(圖擷取自東森新聞)

2015/07/22 16:1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車撞人是交通事故,但車如果撞到毛小孩也算嗎?台中市楊姓男子日前帶著愛犬「櫻」出外倒垃圾,不慎被一台提早左轉的轎車撞上,楊先生認為這是交通事故,警方也受理,成為第一起台中市車撞狗的交通事故。

《東森新聞》報導,車子意外撞到狗狗的事件不算少見,而通常飼主會走民事途徑,與車主私下和解,但楊先生認為車主違規,並表示如果是狗狗未上牽繩,他願意受罰,但若對方交通違規,應該也要受到相同的處罰。

警方表示狗在法律上算是財產,因此這場車禍可依照無人受傷、僅財產毀損的A3交通事故去辦理,而目前雙方仍未達成共識,將上民事調解庭,尋求第三人居中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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