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潛還是打魚?違規釀死、將嚴辦
2015/07/05 09:11
〔記者蔡宗憲/恆春報導〕墾丁龍坑至鵝鑾鼻間域昨天發生一起「浮潛」溺斃案,但該海域屬於生態保護區,早就嚴禁水上活動及獵捕行為,有民眾爆料,兩人是專門潛水打魚的好手,昨天根本不是去浮潛而是去打魚,對此,海巡單位低調不願證實,墾管處及保七總隊強調將加強取締,不容許這種危險又違法的行為。
當地民眾爆料,「浮潛」溺斃案中,一起下海的尤男及林男,經常出入該海域潛水打魚,都算是頂尖好手,內行的都知道,該海域群礁遍佈,根本不可能「浮潛」,也不屬於任何戲水的景點,違規還動用大量救難資源找人,認為墾管處取締不力,才釀成這起意外。
「潛水打魚是取締重點,將加強巡邏!」墾管處保育課表示,墾丁每年引數百萬遊客造訪,也帶來嚴重的生態危害,海域多樣性珊瑚礁環境與豐富生態資源,卻屢見違規捕魚、撿拾案件,日前召開的保育機關聯席會議決議,為維護海洋生態,上述違規行為將嚴格取締。
墾管處強調,外界傳出國家公園海域開放捕魚,純屬誤傳,捕捉魚、貝類一定取締,至於釣魚行為在規範尚未公告實施之前,以勸導為主,但勸導不聽,仍將予以告發。
昨天發生的溺斃案,林姓男子昨晨7時與家住恆春的尤男相約「浮潛」,從坑內海域(龍坑至鵝鑾鼻間)下海浮潛,兩人相約在岸際等候,尤男等無林男蹤跡報案,岸巡63大隊對於兩人下水「打魚」或「浮潛」,低調不願證實,意外原因還有待檢警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