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將訂條例規範登山 爬山需帶定位器材
南投縣長林明溱3日強調,山難國賠案縣府一定上訴到底,並將在半年內研訂南投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嚴懲違規登山活動,避免山難發生。(記者謝介裕攝)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在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山難國賠事件影響下,南投干卓萬山最近發生山難意外,導致民間救難人員不敢貿然入山救人,怕惹上賠償官司。南投縣長林明溱3日痛批,強調國賠案縣府一定上訴到底,並將在半年內研訂南投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嚴懲違規登山活動,避免山難發生。
張博崴山難國賠事件,引發連鎖效應,縣府消防局第2大隊大隊長吳嘉宏表示,過去山難發生後,只要向民間救難團體求援,來自各地的民間救難隊立即出動救人,但受山難國賠案影響,澆熄了救人的熱心,最近干卓萬山發生山難事件,民間救難團體不敢參與救災行動,消防單位基於救人職責所在,只能一肩扛起。
備受外界關注的南投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目前已草擬出大網,包括嚴禁單獨登山,登山人數至少須3人以上、登山必須有高山響導率領、登山裝備必須符合要求,並向縣府租用衛星定位器材等等,儘管仍須與中央、地方相關單位進一步研議,但縣府有信心在半年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