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污惡化 環署嚴管7行業排放製程
環保署今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加嚴超標管制區的新設工廠排放標準,並增加納管電力業、玻璃業等7項行業製程。(資料照)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我國雲嘉南、高屏加上離島金門共7縣市懸浮微粒(PM10)不符空氣品質標準,污染嚴重;環保署今公告修正「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加嚴超標管制區的新設工廠排放標準,並增加納管電力業、玻璃業等7項行業製程。
根據「空污法」,不符空品標準的三級防制區內,業者擴廠或新設工廠的空污排放量達一定規模者,應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且以電腦模擬擴廠的空污影響,不得超過容許增量限值。
環保署空保處表示,修法後的重點在新增電力業、玻璃業及石化製程廢水處理場等7項行業及製程技術的標準,另修正鋼鐵燒結程序、電弧爐煉鋼程序等7項製程條件。
以電力業為例,硫氧化物應符合條件由排放濃度50ppm或削減率90%,修正至25ppm或削減率96%,可望減少50%新增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