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於傳統沒簽「婚前協議」 女律師嘆離婚衍爭執
女律師感嘆自己雖學法律,但礙於傳統而沒簽婚前協議,導致離婚後仍有許多糾紛。(圖為情境照,非當事人)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結婚有簽過婚前協議嗎?婦女團體促修法來保障離婚後權益。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國內有位知名的女律師感嘆自己雖學法律,但礙於傳統而沒簽婚前協議,導致離婚後仍有許多糾紛。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賴芳玉認為,法律雖然沒有強制簽婚前協議,但為避免婚後起紛爭,且保障男女雙方權益,建議男女步入禮堂前在溝通下簽定婚前協議。
法務部表示,婚前協議民眾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簽,其內容散見在民法親屬篇中,目前還沒有修法的計畫。而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前會長張菊芳則表示,法律中規定「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條文過於籠統,但如果夫妻間有簽婚前協議,則可以約定負擔的比例,藉以免除爭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