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身障者入學 中市議員促教局考量家長意見
市議員陳政顯要教育局審查身障生入學時,要考量家長意見。(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市議員陳政顯今天在市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教育局在審查身障學生入小學時,除了聽取專家意見,也應考量家長的心情及意見。
陳政顯表示,有一位今年要升小一的自閉症孩子,因為相當怕生,家長申請先念附幼一年適應後再讀小學,但教育局的身障學生學前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評估後,仍要孩子在正常時間入學,讓家長很煩惱,他痛批要是出了問題教育局要負責。
陳政顯表示,小朋友很怕生,所以家長才申請延讀,讓孩子先念該小學的附幼一年,待適應後,再念小一,但最後委員會竟評估孩子因為有自理能力,可以上小學,讓家長相當擔心,孩子上學後會很害怕,會適應不良,委員會忽略家長感受,孩子出了問題教育局要負責。
教育局特教科科長李美齡表示,家長若有替孩子辦緩讀的需求,可向學校申請,學校再送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審查,由醫師、專家、學者等根據孩子的狀況做評斷,如有開刀住院、重大疾病、生活無法自理等狀況,可以辦理緩讀,但該位小朋友有自理能力,因此評估可以上課,但因為孩子怕生,因此家長可申請教師助理員,陪同學習,而特教老師也會對孩子人際關係加強輔導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