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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流浪犬成兒童節禮物 議員質疑成學校燙手山芋

議員李中、劉士州、黃馨慧、陳成添(由左至右)質疑市府強迫學校認養流浪犬。(記者張菁雅攝)

議員李中、劉士州、黃馨慧、陳成添(由左至右)質疑市府強迫學校認養流浪犬。(記者張菁雅攝)

2015/04/02 17:02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長林佳龍昨天鼓勵學校認養流浪犬貓,宣導「生命教育」,當作兒童節禮物。國民黨議員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此舉將造成學校的困擾,萬一「校犬」咬傷兒童,校方必須負責,民眾還可以申請國賠。教育局則指出,已提出多項配套措施,絕對沒有強迫學校認養流浪動物。

議員黃馨慧表示,兒童節不發禮物沒關係,但市府不要將流浪犬的問題硬塞給學校,每校只補助5萬元,校方卻要負起犬隻日常照顧、管理、訓練的責任,成為燙手山芋,校方不想認養,又怕得罪市長、教育局長官。

議員李中指出,學校認養犬隻後,校犬發生疾病傳染或咬傷兒童,學校都必須負起一切責任,不是市府想像那麼簡單。

議員陳成添、劉士州則說,在校園安全沒有被落實前,建議流浪犬認養還是回歸專業單位,不要為了降低流浪犬安樂死數字,強迫學校認養。

教育局長顏慶祥對此表示,「校園愛笑犬認養計畫」是各學校依其意願主動提出申請,市府也將審視學校有無相關配套措施,針對有意認養流浪犬的學校,每校補助5萬元,期待將動物保護的概念向下扎根,鼓勵兒童珍視生命,並無強迫學校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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