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在我家丟垃圾! 屋主裝監視器全都錄
2015/03/17 07:52
〔記者蔡宗憲/恆春報導〕人在做,天(監視器)在看!
恆春一名李小姐因為家門口常被不明人士丟棄大包垃圾,造成住家附近髒亂不堪,日前氣得裝設監視器「緝凶」,果然錄到機車騎士帶著垃圾,「不小心」丟到她家門口,透過影像指認找到當事人,終於還給她家門乾淨空間,恆春鎮公所清潔隊指出,屋主提出對方亂丟證據,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垃圾丟別人家門口實在惡劣!」李小姐說,住家位在大馬路及巷口轉角,常有汽車等待過馬路空檔時,隨手將檳榔渣、菸蒂或紙屑丟向她家,本來僅是自認倒楣,沒想到這一年來情況越來越糟,可能因為這些氣味,竟開始有狗排泄物,甚至大包家庭垃圾出現,嚴重影響她們家庭環境衛生,氣著裝上監視器「緝凶」。
上週三她一早出門,又在家門口角落發現一包家庭垃圾,和先生打開監視器比對,果然看到前一晚深夜,一部橘色摩托車提著垃圾,到她家轉角前,不斷向四處東張西望,確認後方沒人時,便順手將垃圾丟棄在她家門口,她持影像到周邊街坊詢問比對車型,在附近找到一家業者的員工,對方道歉坦承當晚偷懶、隨手亂丟,並非常態性丟棄。
李小姐表示,她未向環保單位檢舉,只希望家門口別再有垃圾,也希望這段影像能提醒愛亂丟垃圾的民眾,「不只老天有眼,監視器也看得到做壞事。」
恆春鎮公所清潔隊指出,類似亂丟垃圾的惡劣行徑主,只要提出亂丟證據,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此外,根據去年通過的屏東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民眾檢舉屬實,經處以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上者,得依 已繳納數額10%發給獎金,每件以新台幣1000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