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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私自販售Apple Watch 最高可罰50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再次提醒,Apple Watch須取得我國型式認證才可合法販售,否則最高可罰50萬元,若僅為自用則不必。 (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再次提醒,Apple Watch須取得我國型式認證才可合法販售,否則最高可罰50萬元,若僅為自用則不必。 (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2015/03/11 15:36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Apple Watch即將於4月24日在日本、香港、中國等地上市,預計將掀起一波水貨進口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再次提醒,Apple Watch須取得我國型式認證才可合法販售,否則最高可罰50萬元,若僅為自用則不必。

    NCC今說明,若民眾攜帶國外消費性電子產品入境在5部以內、或郵寄入境2部以內供自用,無須取得我國型式認證及進口許可。若攜帶入境在6部以上、10部以內供自用或郵寄進口3部以上、10部以內供自用,也不用取得我國型式認證,但須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NCC申請進口許可證,藉此辦理通關。

    NCC也提醒,若民眾販售未取得型式認證的Apple Watch遭查獲,NCC將依電信法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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