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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ber目前無路權 交通部:持續開罰

    Uber在台灣經營白牌車從事汽車運輸業,被交通部盯上並開罰。(資料照,記者甘芝萁攝)

    Uber在台灣經營白牌車從事汽車運輸業,被交通部盯上並開罰。(資料照,記者甘芝萁攝)

    2015/01/12 23:13

    〔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Uber在台灣經營白牌車從事汽車運輸業,被交通部盯上並開罰,交通部已經行文經濟部,請投審會重新審查投資資格,但經濟部昨天又指出,要把交通部要求台灣Uber停業的處分公文轉交台北市政府,再由北市府決定是否撤銷Uber在台代表公司台灣宇博數位科技的公司登記。

    目前沒有路權的Uber仍然可以營業,交通部只能消極開罰,行文經濟部後卻被轉到市政府處理,公部門對Uber束手無法規範。

    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長林福山指出,交通部公路總局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對Uber處以罰鍰並勒令「停業」,但公司法第十七條之一內容為公司經營有違反法令受勒令「歇業」處分確定者,規定應由處分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林福山表示,Uber目前並無路權,交通部已經開罰一千萬左右,交通部都有進行跨部會協調。未來如果Uber納管成為計程車派遣平台的話,必須受到公路法及專則管理辦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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