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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非法捕鯊 環團控漁業署縱容

「慧發號」今年4月進高雄港時,被拍攝到船上有143公斤鯊魚翅,卻不見魚身。(「吉發888號」前船東提供)

「慧發號」今年4月進高雄港時,被拍攝到船上有143公斤鯊魚翅,卻不見魚身。(「吉發888號」前船東提供)

2014/11/11 12:11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環保團體「綠色和平」今發表聲明指出,台灣漁船「吉發888號」今年4月在太平洋作業時,船長割鯊魚鰭後丟棄魚身,並直接在海上非法轉運魚翅給「慧發號」,漁民已多次通報漁業署,但至今仍無正面回應,根本是縱容非法捕鯊;「吉發888號」前船東林漢德也說,經船員通報,「慧發號」4月中入高雄港被逮個正著,查獲143公斤鯊魚翅,告上法院後,「吉發888號」船長也已承認捕鯊行為,不解漁業署為何遲無實際作為。

「吉發888號」前船東林漢德表示,幾年前就有聽到船員說船長非法捕鯊,但海上作業很難拿到證據,今年4月獲船員通報後,於「慧發號」返回高雄港時前往察看,果然抓到船上載有143公斤「乾」鯊魚翅,卻不見魚身。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顏寧表示,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已嚴格禁止鯊魚割鰭棄身,此漁業行為違反WCPFC海上轉載規定,更違反台灣「鰭不離身」的漁業政策;根據漁業法規定,若發現割鰭棄身的漁船,得處3到15萬不等罰鍰,嚴重者得撤銷漁業執照。然而,漁業署至今仍無回應與具體作為,放任「吉發888號」與「慧發號」持續於海上作業。

林漢德說,自己雖是「吉發888號」前船東,但不願與非法事情為伍,早已把股份賣掉退出;事發後雖把照片證據都寄給漁業署,不僅在8月舉報一次、10月又舉報第二次,但漁業署僅派人來瞭解,沒有實際作為,質疑漁業署想把事情「壓下來」,將會在下個月「鯊魚資源管理工作小組」會議時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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