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看廣告要付傳輸費?立委要求NCC釐清
立法院29日審查104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相關預算,針對立委追問,石世豪回應,國外熱門網站也開始討論與電信業依照數據量拆帳,但目前通盤的辦法還沒出現。(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今天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時表示,4G吃到飽取消後,民眾若用手機上網看影片,光30秒廣告就要付出2元傳輸費代價,與過去收視習慣不符,要求NCC三個月內釐清拆帳模式;NCC主委石世豪坦言,在高速傳輸時代,現有的流量警示已經來不及提醒民眾,未來會針對4G架構做出調整。
蔡其昌表示,民眾上網看YouTube、PPS等影音,一般都要先花20~30秒看廣告換取免費內容,但吃到飽取消後,若依照中華電信636資費換算,每看一次廣告就要花上2塊錢左右,再加上4G時代的內容有大量廣告,等同消費者無形當中「被卡油」而不自知,要求NCC在三個月內釐清業者的拆帳模式。
石世豪回應,國外熱門網站也開始討論與電信業依照數據量拆帳,但目前通盤的辦法還沒出現,坦言民眾看影音很容易衝破傳輸量上限,屆時再警示用戶都來不及了,承諾未來會針對4G架構做出調整。
「我們也想要到錢阿!」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總經理林國豐表示,國外確實有熱門影音網站Netflix付錢給電信商的案例,希望藉此保障客戶收視品質,但問題是「誰該付誰錢」;林國豐說,台灣市場規模小,與內容業者拆帳的情形短期內應該不會發生,一般而言,民眾下載App的同時也答應負擔傳輸費用了。